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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鲁劳职院工会函〔2024〕4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2024年11月08日 09:22  点击:[]

鲁劳职院工会函〔202441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慈心一日捐” 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和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德向善良好社会风气,根据厅机关党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学院“慈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依法组织、公开透明、自愿无偿、鼓励奉献。

二、参与人员

学院全体工会会员。

三、捐赠参考标准

参照省厅捐赠标准,结合学院实际,研究制定学院的捐赠参考标准:厅级和正高职称500元、正处级和副高级400元、副处级300元、科级和中级200元、其他人员100元。以个人实际工资发放标准为依据。

四、纳税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关心关爱社会困难群体、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助力共同富裕的具体行动。广大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营造良好氛围。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要把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牢,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抓好落实。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与慈善捐款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坚持自愿原则,积极参与、踊跃捐款。要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弘扬慈善文化、慈善理念和慈善典型,推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监督,严格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要求,依法参与活动,严禁搭车募捐、违法募捐或募捐资金非法使用。捐赠人可通过省慈善总会的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查阅活动内容,并可按照《民政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对省慈善总会募捐情况进行查询或监督。

各分工会于11月11日(周一)上午12:00之前将收齐的善款以分工会为单位转至学院工会专用帐号:开户名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中区支行,银行账号:37050161630800000326。缴费凭证及《“慈心一日捐”活动个人捐赠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分工会主席签字)分别报至工会和财务资产处,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学院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布。

联系人:张 沂 18660128986

黄 倩 18660807931

附件:“慈心一日活动个人捐赠登记表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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